京财 会 〔 2023 〕 81 号 市属各单位、各区财政局、燕山财政分局、经济开发区财政审计局、各培训机构 :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,促进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,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,根据财政部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财会〔2018〕10号)和我市《关于印发〈北京市会计人员继

2023/1/28 17:34:09 通过网页

地区类别 网校课程收费 全包价格 提供资料  

2023/11/3 19:56:42 通过网页

北京2023年会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办理 业务类别:   北京2023年会计继续教育(需提供姓名 身份证号)   会计姓名: 身份证号: 手机号码:  在线 提交      &nb

2023/11/3 19:53:26 通过网页

受疫情影响,为妥善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,请未按时完成2021年、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,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完成补学。学习形式为参加教育培训、当年个人考试合格成绩折算等。自2024年开始,会计人员要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习,过期不再给予办理补学手续。

2023/11/3 19:49:00 通过网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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